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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联络员李维明
近日,朱九凤依法维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历经朝阳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行政复议纠错两级程序,完整事实脉络清晰完整,深刻折射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履职的重要性,更对行政机关严守法定程序、敬畏法律权威、维护群众权益提出了刚性要求。

据了解,当事人朱九凤因核实建平县人民政府颁发,马场机械林场林权证(证号:建林政字〔2003〕第 000314 号)全套法定审批、发证、备案程序资料,依法向建平县人民政府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法定硬性规定:谁制作、谁公开。案涉林权证,发证主体、审批主体、确权主体均为建平县人民政府,该林权证全部发证档案、审批流程资料、确权手续资料,依法属于建平县人民政府制作、保存、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理应由建平县人民政府直接对群众予以公开答复。
然而,在建平县人民政府收到群众合法合规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并未依法依规履职,反而刻意推诿、转嫁法定职责,多次告知申请人让其自行前往建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查找档案、查询资料。
明明是县政府亲手作出的行政发证行为、亲手留存的政府档案,却让老百姓四处跑腿、跨部门折返查询,人为设置维权门槛、增加群众负担,严重违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原则,背离为民服务初心。
群众在多次正常申请无果、政府拒不依法履职的情况下,依法向朝阳市人民政府提交履职督查申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督查督办处理意见书,专项督查建平县人民政府,并明确要求建平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重新对群众作出合法合规的信息公开答复。
市级政府已经明确督办、明确指正、明确要求整改纠错的前提下,建平县人民政府依旧置上级督查意见于不顾、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置群众合法权益于不顾,拒不纠正错误履职行为,依然沿用错误答复逻辑,继续推诿扯皮、拒不依法公开应由本级政府公开的建林政字〔2003〕第 000314 号马场机械林场林权证发证程序信息。
建平政府作为一级人民政府,是执法机关、是懂法机关、是守法示范机关,本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本应严格落实上级政府督查督办要求,虚心纠错、依法履职、服务群众。

但在建平政府此次履职过程中,出现了典型的懂法不守法、知法不执法、有错拒不改的问题。上级已经督查纠错,本级依然固执错误,反复给人民群众制造维权阻碍,消耗群众精力、透支政府公信力。
万般无奈之下,当事人朱九凤依法向朝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朝阳市人民政府经依法审理、查明全部事实后,正式作出行 政复议决定:依法撤销建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2026〕5‑1 号答复决定书,再次责令建平县人民政府重新依法作出答复。
2026 年 7 月 31 日,建平县人民政府已正式签收、收悉该行政复议决定书,法律程序已经完全生效、整改义务已经完全明确、法定履职时限已经正式启动。
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人民政府是人民公仆,不是权力机关;是服务群众的机构,不是制造矛盾、打压群众、推诿履职的机构。
建平县人民政府手握公权力、身负执法职责、肩负示范责任,比普通老百姓更懂法律、更懂程序、更懂履职规范,更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守法、公正履职。
不能因为群众维权、群众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就刻意刁难、刻意推诿、刻意拖延;更不能在市级督查督办、行政复议双重纠错的明确结论下,继续漠视法律、漠视民意、漠视政府公信力。
法治政府,贵在知错能改、贵在依法履职、贵在守信于民、贵在公平公正。
上级政府的督查意见书、行政复议撤销决定,是对建平政府错误履职行为的两次严肃纠错、两次明确指正、两次刚性约束。
在建平县人民政府已经收到生效复议决定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法定程序、法定职责,重新、完整、合法、公正地对朱九凤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彻底纠正此前推诿履职、转嫁职责、违法答复的错误行为,完整公开建林政字〔2003〕第 000314 号马场机械林场林权证全套审批发证档案材料。
如若建平县人民政府再次逾期不答复、答复违法、拒不纠错、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朱久凤完全有权依法向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审判倒逼政府依法行政、追责纠错,也可依法向各级纪委监委正式控告该案承办公职人员、主管领导不作为、慢作为、履职违法、漠视群众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公职人员履职责任。
政府公信力,是一点一滴积累而成,也会因一次次推诿拖延、一次次有错不改、一次次漠视民意彻底损耗。
希望建平县人民政府正视本次市级督查督办、市级行政复议双重纠错的严肃事实,彻底摒弃官僚主义、推诿作风,摆正人民公仆位置,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依规依法履职,主动拉近干群关系、化解群众诉求矛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重塑基层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