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大庙镇政府履职严重缺位 盖章承诺书无效沦为一纸空文

日期:2026-08-16 来源: 浏览量:82 A+ A-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大庙镇村民邹吉金实名反映,自己合法承包的耕地遭尾矿废渣长期侵占、损毁,多次向大庙镇人民政府申请履职维权,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邮寄法定履职申请书至今超两个多月,镇政府零回复、零处置、零移交、零沟通,严重行政不作为。更令人费解的是,镇政府曾出具加盖公章的耕地恢复承诺书,却无任何领导签字,依据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证据,直接导致百姓维权无门、起诉无据。

      据当事人邹吉金介绍,本人在大庙镇宁杖子村拥有合法家庭承包

耕地。英达矿业长期在其承包耕地上堆放尾矿废渣、修建尾矿坝,非法侵占损毁耕地共计 3 亩有余。大面积耕地被数十米尾矿覆盖压埋,耕作层彻底毁灭,土地完全丧失耕种功能,导致农户多年无法正常种地、颗粒无收,合法土地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邹吉金于2026 年 6 月 10 日正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朝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邮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书面明确诉求:要求镇政府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查处企业非法占地、损毁耕地行为,责令企业清理全部尾矿废渣、恢复耕地原貌。同时一并提交了镇政府此前出具的耕地恢复承诺书、现场土地被占照片等全套证据材料。
截至2026 年 8 月 15 日,距离邮寄履职申请早已超过法定 60 日答复期限,大庙镇人民政府始终未给出任何书面答复、未联系当事人、未开展任何调查处置工作。
      按照基层行政履职程序,乡镇政府如自身无权直接处置矿山占地、尾矿违法问题,完全可以依法转交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部门依法查处。但大庙镇政府既不解决、也不转交、更不答复,刻意搁置百姓合法诉求,变相纵容企业长期非法侵占耕地。
另一个核心致命问题,让邹吉金彻底维权无路。
      此前大庙镇人民政府曾向邹吉金出具正式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为当事人恢复、补偿 5 亩耕地,文书加盖大庙镇人民政府公章。

但该承诺书仅有公章、无任何镇政府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115 条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承诺文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加盖公章,三要素齐全才合法有效。
大庙镇政府出具的官方承诺书,因缺少领导签字,法律上完全无效,法院不予采信!
据悉,现任大庙镇党委书记,正是当年出具该承诺书时的镇长。邹吉金多次主动找其沟通、要求补签完善手续、兑现政府承诺,该领导不仅拒不履职、拒不补签,更是公然嚣张表态:“我管你一辈子!”
身为基层党政干部,不为民解忧、不依法行政、不兑现政府承诺,反而压制百姓维权、刻意制造群众矛盾,严重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事实明确区分两件土地侵害事实:
     第一、英达矿业尾矿坝直接非法压占、损毁邹吉金合法承包耕地 3 亩多,至今尾矿未清、土地未复垦、违法状态持续存在;
    第二、大庙镇政府自行出具 5 亩耕地恢复承诺书,政府盖章却无领导签字,刻意制造法律瑕疵,导致百姓打官司无证据、维权无渠道。
    老百姓深知:矿山企业敢肆无忌惮侵占耕地、长期违法不改,背后若无地方政府保护伞、若无基层干部放任纵容,企业绝对不敢如此肆意妄为!
基层政府本是百姓最后一道维权底线,如今大庙镇政府:
收百姓履职申请、超期拒不答复;
手握监管职权、纵容企业毁地占地;
出具官方文书、故意手续违法作废;
群众上门求助、干部出言压制百姓维权。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履职缺位、漠视群众利益、变相充当企业违法保护伞的问题极其突出!
百姓只求耕地还耕、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恳请上级纪委监委、政府督查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入彻查:
严查大庙镇政府长期行政不作为问题;
严查公职人员漠视民生、纵容企业违法占地问题;
责令依法清理违法尾矿、恢复耕地;
完善政府文书手续、兑现政府承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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